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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至旬邑高速公路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至旬邑高速公路,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咸阳至旬邑高速公路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咸阳至旬邑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秦都区马庄镇福银高速公路马庄互通式立交,终点为旬邑县赤道乡,路线全长93.55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排水沟736米;桥面排水2233米;声屏障2040米;桥面径流收集池4个。
  2.2  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计划工期

SPZ-2

排水沟、桥面排水、声屏障、桥面径流收集池等工程内容

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SPZ-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对投标人的资质,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2)财务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SPZ-2

1、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2、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均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企业营业额均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SPZ-2

近5年(2012年起)内完成过不少于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且累计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

  备注:对投标人所申报的业绩,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所申报的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及总工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质要求

SPZ-2

项目经理

1

具有5年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不少于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段的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持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项目总工

1

具有5年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不少于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段的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备注:
  1.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等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评审时均不予认可。
  2.对投标人填报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其注册登记网站(注册建造师证书查询网站应为行政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询网站应为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核查。2017年1月1日起,公路工程领域全面使用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性以证书的二维码确认,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能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若出现关联企业,将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满足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最高者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4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spccg.com),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将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在招标人网站进行公开。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理低价法+信用评价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14:30时至16:30,在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标段购买。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包含图纸),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工程踏勘及招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SPZ-2标段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标段(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9-32089030
  传    真:029-32089011
  附件:
  1.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
  2.招标文件图纸(k0+000-k41+620);
  3.招标文件图纸(K41+620-K94+360)。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注:
  (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3)招标公告中的工程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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