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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外砂至云路段声屏障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粤交基[2009]148、粤交基[2010]278
批复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人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揭分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1.招标条件
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外砂至云路段(桩号:K0+000~K33+800)已于2014年12月底全面建成通车。项目业主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揭分公司。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外砂至云路段声屏障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段根据规模调整和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分段实施,其中云路至新亨段21.492km于2006年12月30日建成通车,环保部于2010年3月30日以环验[2010]79号批复了环保验收;根据环保部环验函[2013]4号文意见,汕揭项目剩余路段待全线建成后一并进行总体环保验收。本项目外砂至云路段(桩号:K0+000~K33+800)起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途径金平区、潮州市潮安区,终点位于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已全面建成通车。
2.1.2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
2.1.3招标范围
本次对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外砂至云路段(桩号:K0+000~K33+800)声屏障工程施工相关工作进行招标,本项目声屏障共为23段声屏障,总长度5880米,其中路面基础2458米,桥梁基础3422米;跨河段防抛网,总长度700米;新增或迁移标示牌、警示牌及标志牌,工程量58块;共设1个标段SPZ1标。详见附件1。
2.1.4计划工期:50天。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H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本项目声屏障共为23段声屏障,总长度5880米,其中路面基础2458米,桥梁基础3422米;跨河段防抛网,总长度700米;新增或迁移标示牌、警示牌及标志牌,工程量58块;共设1个标段SPZ1标。详见附件1。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月 17日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含光盘电子文件等),收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交纳了10000元的图纸押金后,凭图纸押金的交款凭证于购买招标文件时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施工设计图纸。
投标人在开标后 90 天内,归还施工设计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损等情况)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押金全部退回,该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招标人将另行书面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7年 7月 27 日 9:00时;集合地点:汕揭高速G78云路管理中心办公楼。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 7 月 27 日11:00时;地点:汕揭高速G78云路管理中心办公楼。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15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揭分公司
地 址: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汕梅高速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14021
联 系 人:周昭楠
电 话:0753-2489490
传 真:0753-2489490
2017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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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附件1: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标段类别 标段 起 讫 桩 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H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SPZ1 K0+000~K33+800 33.8 本项目声屏障共为23段声屏障,总长度5880米,其中路面基础2458米,桥梁基础3422米;跨河段防抛网,总长度700米;新增或迁移标示牌、警示牌及标志牌,工程量58块;共设1个标段SPZ1标。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投标人须知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H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2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且还需提供最新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成功地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1)至少累计独立完成过3个高速公路项目声屏障施工标段,其中2个长度不少于2000m的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
(2)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已通车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施工。
注:1、近五年是指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以交工验收报告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报告的签发时间为准。
2、“独立完成”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且经发包人(或项目业主)评定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且经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质量等级为优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级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申请文件时有效。)
注: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相应的标段类别对应,使用资质对应专业类别的信用等级。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4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年,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路桥(或隧道工程)高级工程师,累计不少于5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3年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备注:
1、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包含副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
2、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按投标文件格式表3-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全国信用系统”截屏资料如不能反映注册建造师的专业信息、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有效期的,则投标人须提交全国一级建造师信息查询系统截屏资料、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的截屏资料予以反映。
3、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4、上述类似工程工作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表3-2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或初次担任类似职务的起始时间为起计,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或主管技术工作岗位年限以投标文件中累计月数折算年数(不足30天不计1月,尾数不计,不足12月不计1年,尾数不计)。
5、以上人员业绩均指工程建设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业绩,非境内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质检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计划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有负责计划累计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累计3年类似工程经验。
试验工程师 1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1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此数量为最低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资料员 1 资料员,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注:1、投标人无须将上述人员及资料编制入投标文件,只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函即可。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的要求执行。
3、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人员进行动态调整。
4、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电焊机 台 2
折弯机 台 1
液压剪板机 台 1
吊车 辆 1
升降车 辆 1
打桩机 台 1
测厚仪 台 1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业主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3、附录7 所列设备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