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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南三环东延(南台路—107辅道)声屏障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南三环东延(南台路—107辅道)声屏障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郑州市南三环东延(南台路—107辅道)
规 模:郑州市南三环东延线工程(经开第五大街至107辅道段)设计变更段,其中声屏障总长度为2248米。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声屏障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声屏障制造(生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声屏障的制造(生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有一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人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当地社保部)
3.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自20 13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声屏障制作和安装工程合同金额500万或以上规模的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8其他要求:需提供有效的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7 月 07 日至 2017 年 07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ZBJ的文件;2、格式为*.ZBS的商务标文件;3、电子版图纸);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祎
电 话:151371826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371-86120322
电子邮件:hnfdzb@163.com
2017年 07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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