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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开发大道跨107国道立交桥隔音屏进行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440100-1-201703-101182-0002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预算金额: 2,31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晓青 项目经办人:许贵玉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的委托,对 开发大道跨107国道立交桥隔音屏进行更换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1-201703-10118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大道跨107国道立交桥隔音屏进行更换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10,000

四、采购数量:4200平方米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249万元,对开发大道跨107国道立交桥隔音屏进行更换。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未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已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不允许供应商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8)现场考察乃至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供应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9)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10)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版本见招标文件表5-6或穗财采[2012]275号文)。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提供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的原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23日 至 2017年07月13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714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0714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工 联系电话:020-6107808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21116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人:黄文伟 联系电话:020-87242959

传真:020-61309989 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地址:广州开发区东区建业一路7号

联系人:何铭峰 联系电话:020-82111672

传真:020-32038363 邮编:5105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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