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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西大道沿线居民学校路段公路交通附属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西大道沿线居民学校路段公路交通附属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已经 佛交[2016]491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佛山市。
规模:为降低高速行驶的车辆产生的噪音对两侧居民、学校等的影响,对佛山市禅西大道沿线居民学校路段公路增设声屏障约660米;本工程建安费约为17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禅西大道沿线居民学校路段公路交通附属设施完善等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本合同段计划工期 三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资格: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项目经理:
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④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4、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投标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含备选)、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3.4.5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特别提示: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是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6 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信用评价结果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网上报名方式)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4.2 报名时间: 2017 年 5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起至 2017 年 6 月 6 日 10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信用等级填报表(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授权代理人持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在开标时退还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自愿到场参加开标会,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携带到场,开标时将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即可离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全程参加开标会,不得中途退场。
5.5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在此种情况下,核对完身份证明文件,还应继续参加开标会。
5.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7 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 编:528313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57-26365142 传 真:0757-26365138 |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聂工、甘工 电 话:075786251861 传 真:075786251861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