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张高速公路2017年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京张高速公路2017年增设声屏障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内部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1项目名称:京张高速公路2017年增设声屏障工程。
2.2项目概况:
京张高速公路是连接北京和张家口的重要通道,全长79.189千米,于2002年通车运行。由于近期京张高速公路大型车辆较多,小古城村(K083+700~K083+550)、霸王庄村(K100+850~K100+960)部分居民住宅距离公路较近,造成了一定的噪声污染。鉴于此情况,需增设声屏障281米,其中普通段188米,过桥段80米。过明涵段13米。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 2017年6月10日开工,计划工期为6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详见项目概况)。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2014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已独立的成功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声屏障项目施工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608 室(河北省怀来县沙城镇长城北路高速路口),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1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七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怀来县沙城镇长城北路高速路口
联系人:成先生 邮 编:075400
电 话:0313-6839648 传 真:0313-6225410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了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格式。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年检合格。 |
资质证书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住建部门颁发,年检合格。 |
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5年或2016年)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4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已独立的成功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业绩。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