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中央空调降噪项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
本比选项目为中央空调降噪费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建设地点: 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93号
2.3 项目规模:中央空调降噪项目
2.4项目总投资: 12 万元
2.5项目资金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公司资质(1.入围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库证明材料(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入围代理机构登记名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3拟派从事本项目人员名单及职务;
3.4从事采购人员具备政府采购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至少2人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自主报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
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于 2017 年 5 月 8 日 9 时至 2017 年 5 月10日 17 时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明材料参加报名,地点为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室 。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3 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 14 时
4.4 比选服务费 0 元。
五、选择中选人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亲自参加比选,地点为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2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报名时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人通过一轮或者多轮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按标准收费下浮比例最高一个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5.5参加比选企业须将报价单进行密封,否则视为无效。如出现相同报价,且都为最低报价,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人。
5.7中选报价由项目中选企业支付。
5.8凡在领取招标公告时未提出异议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
邮 编: 611830
联 系 人: 王际权
电 话: 87105566
移动电话: 18628228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