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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声屏障施工(第JA1、JA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下称本项目)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8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函[2017]66号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及声屏障施工(第JA1、JA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起自温岭市城南,起点桩号K202+050接拟建的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经玉环沙门、芦浦,通过茅埏岛跨越乐清湾,止于乐清市南塘,接已建成通车的甬台温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240+218(对应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YTWK21+875),全长约38.17km。
本项目主线全长38.17km,设特大桥5座,大桥6座,中小桥4座,分离立交桥7座,互通区主线桥6座,桥梁总长约22278m;隧道3座,长约3815m(按右洞计);连接线2处,共长4.48km,其中芦蒲互通连接线和连接线定向匝道长度计3.54km,海山互通连接线长度0.94km。
全线设置收费站5处,即沙门收费站、玉环收费站、芦浦收费站、海山收费站、南塘收费站,其中沙门、玉环、芦浦收费站位于玉环县境内,海山收费站位于玉环县海山岛,南塘收费站位于温州乐清市境内;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停车区1处(芦浦停车区);大桥管理站1处;超限检查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隧道泵房及变电所3处。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整体式断面全宽33.0m(桥台与路基同宽为33.5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连接线采用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分别为80km/h和4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12m和8.5m,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工程的施工招标,对应概算金额约为7251万元。
2.2 本次招标设2个施工标段(即JA1、JA2标段)
第JA1标段:主线K202+050~K217+950段,主线路线长度15.90km,主要内容为:主线、互通区的标志、标线、钢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里程牌、百米牌、防撞桶、互通立交平交口渠化及智能交通设施等设施和声屏障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第JA2标段:主线K217+950~K240+218段,主线路线长度22.27km;芦蒲互通连接线桩号K0+000~K2+485段和连接线定向匝道桩号LK0+271.494~LK1+327.218段,路线长度共计3.541km;海山互通连接线桩号K0+000~K0+935段,路线长度0.935km。主要内容为:主线及连接线、互通区的标志、标线、钢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里程牌、百米牌、防撞桶、互通立交平交口渠化及智能交通设施等设施和声屏障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各标段计划工期:184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7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4月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7年4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9:3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迎宾西路190号
邮 编:317606
联系人:王俊伟
电 话:0576-87169922
传 真:0576-87169068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2楼
邮 编:310013
联系人:项剑波、裴玉成
电 话:0571-88380732、13588849292
传 真:0571-88084051

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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