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交〔2009〕1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8-2030年)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第4条横线——汉源至自贡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于乐山市安谷镇、与乐宜高速相接,止于自贡市永安镇、与内宜高速相连,项目路线全长113.2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69.8亿元。乐自高速于2010年12月开工,2013年12月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
本次针对乐自高速全线声环境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进行招标,其中声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共设置声屏障2068m/7处;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对全线4座桥梁进行径流收集,对全线5座桥梁进行设置应急调节池、隔油沉淀池4套,简单隔油沉淀池14套,对5处路段设置各类环保标志牌20套。
声屏障位置一览表
序号 | 位置 | 长度(m) |
1 | K6+250乐山市人民医院城南分院 | 270 |
2 | K50+500凉风顶居民区 | 468 |
3 | K51+400筒车坝居民区 | 390 |
4 | K51+500宋家湾居民区 | 300 |
5 | K53+400小朝门居民区 | 250 |
6 | K86+100三星桥居民区 | 160 |
7 | K105+900全胜村居民区 | 230 |
桥面径流收集及处理设施位置一览表
序号 | 位置 | 措施及范围 |
1 | K20+145.5白果坝大桥 | 全桥桥面径流收集,收集路段长度200m。1#桥墩处左右幅各设应急调节池+隔油沉淀池1套。 |
2 | K32+603胡家冲大桥 | 全桥桥面径流收集,收集路段长度380m。5#桥墩处左右幅各设应急调节池+隔油沉淀池1套,13#桥墩处左右幅各设简单隔油沉淀池1套。 |
3 | K97+986旭水河 | 全桥桥面径流收集,收集路段长度145m。1#桥墩处左右幅各设简单隔油沉淀池1套。 |
4 | K50+850越溪河大桥 | 全桥桥面径流收集,收集路段长度120m。5#桥墩处左右幅各设简单隔油沉淀池1套。 |
5 | K5+89.5岷江特大桥 | 5#、31#、39#、44#桥墩处左右幅各设简单隔油沉淀池1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
3.2 财务要求
(1)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货币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2015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0。
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年2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成功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或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业绩。
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资料。
(5)如有以下任一情况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⑤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⑥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6)所承担工程均能按期完成,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至少在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环境保护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且从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类),提供2016年9月~2017年2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含备选)具备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类),至少在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环境保护施工项目中担任过总工,且从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提供2016年9月~2017年2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须为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中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7_年_3_月_24日至2017年3_月_31日 ,每日上午10时至11:30_时,下午_14:00_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栋207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固化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应自备U盘拷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4 月 17 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30~10:00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栋四楼40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www.sdhsg.com)、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www.sdhsscgs.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座
邮 编:610225
电 话:028-61913876
传 真:028-61913877
联系人:邢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