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京哈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已计划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哈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需满足降噪功能,满足声学设计要求外,改善公路两侧受保护敏感区的声环境质量;同事满足隔光功能,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2本次招标范围:
第1标段:京哈高速公路K81+332-K81+452下行(进京一侧),K90+150-K90+800上行(出京一侧)段声屏障增设。
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宝坻区。
2.4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31日,共计4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文件和图纸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宝坻区京哈高速公路霍各庄出口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000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 话: | 022-23210356、58076065 |
|
| 传 真: | 022-27122218 |
|
| 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
|
| 2017年3月21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