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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及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安徽段站前及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部分采购包件重新招标公告

   告(重新公告)


编号TAH160853-03WZ-04WZ-06WZ-12WZ-13WZ

1招标条件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以下简称商合杭铁路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安徽段)(以下简称郑阜铁路站前工程已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9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465)和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80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346号)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银行借款等,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声屏障采购(含安装)划分为8个采购包件,已完成了其中三个包件的招标采购(即:010203WZ包件),现对另外的五个包件(即:0405060708WZ包件)进行重新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商合杭铁路工程自河南省商丘(含)经安徽省合肥站至浙江省杭州东站(不含),线路全长794.55km,包括商丘地区,阜阳、合肥、芜湖等枢纽引入配套工程。其中,利用已开通运营或在建的合蚌、合宁、合福、宁杭、皖赣等铁路(客专)线累计249.771km;新线建筑长度617.94km,包括商丘至合肥北城段378.76km、肥东至芜湖段110.4km(含芜湖长江公铁大桥)、宣城至湖州段128.78km

郑阜铁路自河南省郑州经周口至安徽省阜阳,接入商合杭铁路阜阳西站。安徽段线路自豫皖省界DK212+946至商合杭铁路DK184+169,线路正线全长65.671 km,商合杭联络线(单线)4.656km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km/h,正线线间距:5.0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列车类型:电动车组,最小行车间隔:3min,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3商合杭铁路(安徽、浙江段)已于201511月开工,计划20209月底开通;郑阜铁路(安徽段)已于20168月开工,计划201912月底开通。

2.4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声屏障133153.16 延米(含安装),分5个包件,包件号:声屏障04WZ08WZ,具体包件划分、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5中标供应商前期需安排技术人员介入(进驻)各施工单位(每个标段不少于一人),协助配合声屏障基础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2.6计划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1.2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同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制造及现场安装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安装设备。生产供应和现场安装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3.1.3.应有3年及以上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和质量信誉,在 2013201420152016三个连续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有连续年度亏损情况。

3.1.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1.6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省部级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或2016年)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7投标人须具有200公里/小时及以上已开通客运专线(高速铁路)正线区间同类声屏障供应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同时至少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同类铁路声屏障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由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3.1.8对于声屏障04 WZ05 WZ06 WZ三个包件,要求投标人还须具有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含专业分包业绩),需提供该合同项下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对应区间与铁路运营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

3.1.9具有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可以与有相应承包资质的企业联合投标。

3.1.10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2013年以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不存在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或暂停交易的情况。

3.1.11相关限制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2个及以上企业,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件。

3)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不接受本采购项目010203WZ三个包件的中标人,以及0103WZ包件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单独或与其他新成员组成的新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按照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下同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及时办理进场交易手续(报名)。详见附件1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2132017217(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书,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投标报名确认单”到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908室。

4.3购买招标文件》

4. 3. 1每个包件售价: 见招标公告附表

4.3.2购买标书款,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购买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号:3400 1474 7080 5920 0966

开户银行:合肥建行钟楼支行

    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908

    编:230001

4.4《招标文件》不通过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316(星期四)上午30 93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316上午 30 ,递交地点为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因参加第一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已申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退还。所以,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要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提供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www1.njcein.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908

    编:230001

  人:陈跃光

    话:0551-62123277

    真:0551-62123277

电子邮件:8098979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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