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1.2. 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1.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3.1.4.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4年和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3.1.5.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1.6.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铁路客专(200km/h及以上)建设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金属声屏障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提供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相关业务处室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3.1.7.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1.8.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出具的近三年招标物资(声学构件)各型号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C408房间(持相关证明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及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所须材料均须原件并携带一份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2月14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4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5%,上限不超80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C408房间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孙相奎 林玮 电 话:024-62029941 15804045569 传 真:024-62029941电子邮件:116023771@qq.com户 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账 号:110092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