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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现采取询价方式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开展大沙东路三期(石化社区路段)声屏障安装工程设计服务的相关工作。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黄埔区大沙东路三期石化社区路段,为大沙东路三期(石化路-华坑路)工程一部分,该工程规划为东西走向的I级城市主干道,起点位于石化路,终点位于华坑路,全长约1.6km,设计路宽约38m,全线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50 km/h。石化社区路段两边分布的声环境敏感点有石化居民楼、石化中学和公安局,距离高架桥约5-30m。路段通行小型车、公交车及大型货车。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石化社区路段两侧安装声屏障,安装长度共约500m,总投资估算约280万元。
二、发包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020-82375018,传真:020-82397963;
三、项目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
四、项目工作需求:沙东路三期(石化社区路段)声屏障安装工程设计服务及项目涉及的其他相关内容。
五、报名单位:具备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的合法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六、发包方式:报名单位少于3家则重新公告邀请报名,报名单位3至12家则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报名单位多于12家则采用摇珠产生12家入围单位后以询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资金来源及限价:
区财政资金,限价8.19万元;请投标人在5%~20%下浮率区间自行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请在限价基础上报下浮率,报价仅作为中标依据,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投资核算并不超过财政部门批复概算)。
八、提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3、报价书(法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并密封加盖公章);
4、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16日上午9:30——10:00,逾期不受理,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五楼大会议室(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5楼)。
十、现场踏勘:需要现场踏勘及咨询,可直接联系我局。
十一、发包流程:
1、本项目发包小组由我局负责组织,发包小组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若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有3至12家,取所有报价进行平均,经评审以报价最接近平均价且低于平均值的单位确定为大沙东路三期(石化社区路段)声屏障安装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报价、平均价取值四舍五入后1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符合上述规则2家以上完全相同报价的咨询服务单位,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若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超过12家,则以摇珠的方式产生12家入围单位后按上述规则确定。
2、结果确定后即在黄埔区信息网同步发布,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在公示时间内如无异议,我单位将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4、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关于大沙东路三期(石化社区路段)声屏障安装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报价书》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关于大沙东路三期(石化社区路段)声屏障安装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报价书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估算 | 报价限价 | 下浮率及报价 |
大沙东路三期(石化社区路段)声屏障安装工程设计服务 | 280万元 | 8.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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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价仅作为中标依据,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投资核算并不超过财政部门批复概算)
报价日期: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020-82375018
建设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020-8237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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