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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泰大桥建设项目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TXS201310013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泰大桥建设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泰大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委托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屏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通江河南路至疏港路
2)规模:总投资额约286万元,声屏障全长664m,桥梁部分K0+921.43K1+009.43两侧,道路部分东侧K1+009.43~K1+099.43K1+172~K1+280,西侧K1+009.43~K1+299.43
3)计划开工日期:20161120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注明的声屏障安装工程的施工。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款的5%,以后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额的70%,余款三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合同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对应日付合同价的10%。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一级]或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建造师二级]()以上或者[公路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且在惩戒期内的。(详见苏建规字[2016]3号文)
6)其他: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114 0:00时起,至2016119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20161102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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