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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中环沿线声屏障完善项目施工招标
2、招标编号:20161001050备案号:苏交建备KSJT[2016]0040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
2016320583JT0029审批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16]昆字673号昆山市人民政府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截止时间限价/元
2016320583JT0029001中环沿线声屏障完善项目施工招标2016-11-09 14:00见补遗文件
5、建设地点:昆山市中环沿线
6、专业:环保工程招标种类:施工
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中环沿线声屏障完善项目,完善声屏障约3500米,招标内容包括声屏障及基础的制作、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维护等工作,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
2施工计划工期要求
施工计划工期: 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16-11-17计划竣工时间:2016-12-3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沈英0512-57369353;503693900512-57368271
上午工作时间:8:30:00-11:30:00下午工作时间:13:3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16-10-17 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10-22 00:00
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资质条件: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一级资质;
c、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d、且未列入昆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系统(http://124.227.190.196:8603/—信息公示—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
业绩条件: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厅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8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以厅系统中备案的工程造价为准);
注: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
其它条件:(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2)信誉要求:本项目评标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暂定A)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且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定称职”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资质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及以上级别或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级别(有效期以厅系统备案信息为准),且具有有效的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以厅系统备案信息为准),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履约等级为“称职”级(含暂定称职)或以上级别,且未列入昆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系统(http://124.227.190.196:8603/—信息公示_—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
业绩条件:近五年(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厅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8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注: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
其它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以厅系统备案信息为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六个月(2016年4月—2016年9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须附在投标正本中(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原件须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主动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
(3)其它要求:a、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交通、建设、铁道或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有效期以厅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6-10-17 至 2016-10-24
地点: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16-11-09
地点:昆山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长江北路108号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售价/元
中环沿线声屏障完善项目施工招标1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
账户名称: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7323210182600730428
银行编码:中信银行分支行名称: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分支行省份:江苏省分支行城市:苏州市昆山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昆山市交通行业与交通产业项目招标办公室
七、其它说明
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下方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通过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投标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上级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2853032)。
(6)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0:00时至2016年10月22日0:00时。
3.2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6 年10月 17日至2016年 10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至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缴费,然后凭缴费收据领取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支付或线下至招标代理处支付,售后不退。
本项目的固化清单及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请各投标人到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上本项目招标公告底部的“文件下载”栏下载。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招标人将给与必要的协助。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1月9日 14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30至14: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山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长江北路108号交易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4.5 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特别提醒: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 苏交建〔2015 〕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省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报表中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交通厅及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唯一证明依据,招标人将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7、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八、文件下载
序号文件类型标题操作
1资格审查办法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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