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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至洋口港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声屏障(或隔声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 南通至洋口港区高速公路 | ||||||||||||||
2、招标编号: | JSJT20161011520 | 2、备案号: | 苏交建备JSJT[2016]0541 | ||||||||||||
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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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段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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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地点: | 南通 | ||||||||||||||
6、专业: | 环保工程 | 招标种类: | 施工 | ||||||||||||
7、招标内容: | 1、声屏障: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包括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安装、日常维护及缺陷修正等,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 2、隔声窗: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噪声敏感点民居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含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3、2座大桥桥面需进行径流收集。 4、污水收集池工程,3个收费各增设一个钢筋混凝土贮水池,体积3×4×3立方米。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6-11-0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6-12-31 |
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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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工作时间: | 8:30:00-12:00:00 | 下午工作时间: | 13:30:00-17:30:00 |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0-12 08:3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0-18 17:30 | |
节假日: | 不休息 | |||
2、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
3、报名条件 | ||||
(1)企业条件: | 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条件: | 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合同金额500万或以上规模的施工项目,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
其它条件: | 1、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2、在最近一期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的等级为准); 3、在招标人最近二期履约考核结果(如果有)中,没有标段为“差”、或最多有一个“中”。 4、近两年内未由于本单位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5、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情况 | |||
(2)项目负责人条件: | 资质条件: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建设、铁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之一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业绩条件: | 1、自2011年01月01日至今,在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合同金额500万或以上规模的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
其它条件: | / | |||
(3)其它要求: | 1、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应为声屏障施工单位。 2、投标产品业绩要求:自2011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产品(声屏障和隔声窗)由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过质量合格的认证书或检验报告(企业完成过的项目)。 3、本项目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每标段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建设、铁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之一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在建施工项目中任职;正在我局在建施工项目任职、或未按投标承诺到岗、或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5、已经在泰高高速公路声屏障项目SPZ16-TG2、 SPZ16-TG3 、SPZ16-TG4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再推荐为本次项目(SPZ16-TY1)中标候选人或后备候选人。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时间: | 2016-10-12 至 2016-10-18 | ||||||||
地点: | 不发放纸质文件,电子版在招投标信息系统本公告内下载(含图纸)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时间: | 2016-11-01 | ||||||||
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招标文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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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
招标单位地址: | 南京市石鼓路69号 | ||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 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手机号: | ||
账户名称: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银行账号: | 7329110182600022146 |
银行编码: | 中信银行 | 分支行名称: | 王府支行 |
分支行省份: | 江苏省 | 分支行城市: | 南京市 |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 |||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 省交通运输厅 |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⑴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投标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下侧中间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
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审申请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⑸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⑹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3、投标人在网上完成报名后,以电汇方式提交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在本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见本公告,未能按要求支付的,报名无效。招标人开户名称: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开户银行:中信王府支行;账号:7329110182600022146 。投标人请使用单位账户汇款,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声屏障文件费”。
4、请于报名结束日期后,在本公告处下载本项目修改书和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4:30时(北京时间);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4:45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的指定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提交5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7、本公告首发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投标网转发。
8、投标人不存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完成报名后请添加招标人工作QQ,以便于有关重要事项的通知,招标人工作QQ号为: 29548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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