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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且对本项目有兴趣的下属各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应满足下表所示资质、业绩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服务能力。
资格要求 |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公路或市政道路或铁路环保工程施工业绩; 4.不得处于四川省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内。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诉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16年8月20日~2016年8月25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中段锦泰朗域3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
5.2招标文件补遗书、通知书及相关公告(如果有),将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1.crcc.cn/ )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和工程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9月12日 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 2016年9月12日 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东坡国际大酒店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资格的,由其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保持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四川简蒲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指挥部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中段锦泰朗域3楼
邮政编码: 620010 传真:(028) 36028199
联 系 人:白先生 13696081515 胡先生13678216822
中铁建四川简蒲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指挥部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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