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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北快速干道北二环至北三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北快速干道北二环至北三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5〕2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北快速干道北二环至北三环工程地面道路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东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工程南起沈阳二环望花立交北侧,北至沈阳三环高速公路南侧,地面道路全长6.04公里,高架桥全长4.113公里,主桥引道0.777公里。工程还包括相关道路翻建、改造及标志标线、信号设施、隔音屏、防眩板、限高架等交通安全设施。
2.3合同估算价为 3240 万元。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3 个标段。 兼投不兼中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共划分成3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南北快速干道北二环至北三环工程地面道路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5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2016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桥工程施工投标资格合格单位,具体详见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2016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桥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公示》。报名期间内需持以下证件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质验证,如未进行资质验证或验证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建设工程网上投标报名确认单;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8 日 10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58号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编:
邮 编: 110013
联 系 人: 徐东
联 系 人: 徐祯宇
电 话: 024-23987131
电 话: 22722298
传 真:
传 真: 024-227221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zb2005@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号:
账号: 42202010010000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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