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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站前工程第五批次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S160586-01WZ-02WZ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68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81),《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调整初步设计有关专业原则及总概算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7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包括赣榆北站(含)至盐城北站(含)正线 234.03公里,赣榆北站至赣榆港区支线 6.15公里,云台山站至徐圩港区支线 34.3公里以及包庄联络线、改建磷矿(电厂)专用线、盐城北新长线下行疏解线等相关工程。全线设置12个车站,其中新建赣榆北、赣榆、海州、董集、杨集、田楼、响水、滨海县、阜宁东、射阳站,改扩建既有连云港、盐城北站。

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赣榆北经连云港至盐城北)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正线数目:双线;设计区段速度: 20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 3500;到发线有效长度: 1050;牵引质量:5000吨;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和谐系列;闭塞类型:综合调度集中。

新建赣榆北至赣榆港区支线、云台山至徐圩港区支线铁路等级为国铁Ⅱ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区段速度: 12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 800;到发线有效长度: 1050;牵引质量:5000吨;牵引种类:电力;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主要工程数量包括正线特大、大、中桥72座, 150.26km,支线、联络线等有单线特大、大、中桥23座, 29.916km;正线路基总长度 83.77km、相关工程路基总长度 40.2km;单线隧道1座, 4.615km;正线铺轨 534km、站线铺轨 71km、铺道岔319组;生产生活房屋 53776m2及四电工程等。

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于201312月开工,2017531日竣工。

2.2招标内容: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站前工程第五批次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声屏障(LYSPZ01-LYSPZ02包件)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含)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3年~2015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得有连续年度亏损情况。

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近3年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6)须具有同类铁路声屏障(非金属)设计时速200公里/小时及以上高速铁路正线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及由铁路局(铁路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1年以来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投标人自 2014112016630铁路工程声屏障合同总额不低于1亿元(合同总额包括金属声屏障合同和非金属声屏障合同,但不含分包、分供合同,并须出具全部合同资料)。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3年以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不存在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应附同类铁路声屏障(非金属)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的履约情况证明。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2个及以上企业,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11日至20167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供货业绩证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到 北铁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奎淮路5号苏北铁路有限公司202室)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号:11009 2211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原已取得加密锁和新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及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理所购买包件的网上报名,报名不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82 日上午0830时至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82 日上午09:30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8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递交招标单位联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e-shrailway.com/)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njzw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奎淮路5

联 系 人:车志强

话:0516-83920692

真:0516-83920088

箱:xzsnzb29930@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

联 系 人:王在新

话:13811570539/17705210539

真:0516-83920088

箱:2816704255@qq.com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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