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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炭步镇西二环高速(炭步段)两侧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炭步镇西二环高速(炭步段)两侧防护工程已由穗府办函(2013) 4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西二环高速炭步镇段两侧声屏障和防抛网安装工程,总长度约为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声屏障和防抛网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标段划分:
起讫桩号 | 长度(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
1 | / | 1600 | 声屏障安装工程 |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一级或以上资质(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
/ | 100 | 防抛网安装工程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 IC号卡的投标人不予报名。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报名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北街路2号
邮政编码:510800
联 系 人:
电 话:020-86744162
传 真: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20-36961800
传 真:020-36961800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最终版)含时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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