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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站改造工程Ⅰ标段甲供防水材料、声屏障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TJGWZ2016-05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哈尔滨站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指挥部。本项目Ⅰ标段甲供防水材料、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哈尔滨铁路枢纽。新建4000平方米高架候车室,3座旅客站台改造为高站台,新建钢筋混凝土站台雨棚,新建1座10m宽旅客地道,1座5.2m宽行包地道,线间增设客车上水设施,改造客车场线路及部分站场设备。哈尔滨站车场:路基土石方112万立方米,桥涵7座,铺轨55公里,道岔120组。哈西至哈站间走行线:路基土石方21万立方米,桥涵3座,铺轨7.5公里及其他运营生产设备。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甲供防水材料、声屏障共划分为2个包件,具体如下: 

ZQ-1包件:防水材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4.5mm厚,7300平方米;聚氨酯防水涂料:18800公斤。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开始供货。

ZQ-2包件:声屏障:通透隔声板:1960*1000*140mm(采用加筋亚克力板厚≥20mm,透光率≥90%,四面框材同铝合金复合吸声板),970平方米;铝合金复合吸声板:1960*500(450)*140mm(面板和背板为标号≥5A03、厚度≥1.5mm,进行铬酸钝化或类似预处理的铝镁合金;内部填充吸音材料须为岩棉),3285平方米;非金属复合吸声板(钢筋混凝土单元板):1960*500*140mm(性能指标要求:通环8226)。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ZQ-1(防水材料)包件要求: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招标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和经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提供2012年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级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具有防水材料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TB/T2965-2011)出具的近3年招标物资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业绩。投标物资须提供至少两个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

履约信用: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内与供货业绩相匹配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及哈尔滨铁路局通报有不良记录且在停标期限内,不能参与本次甲供设备投标。

3.1.2 QH-2包件(声屏障)包件要求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招标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和制造经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提供2012年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级质量体系认证;投标物资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近三年与招标物资规格型号和技术规格书相对应(声学构件)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提供至少二个以上近三年的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履约信用: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内与供货业绩相匹配的由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出具的已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履约情况证明。

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时准备以下原件待审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级质量体系认证原件;提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证明的相关材料原件;提供具备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出具的近三年与招标物资规格型号和技术规格书相对应(声学构件)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投标人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及哈尔滨铁路局通报有不良记录且在停标期限内,不能参与本次甲供设备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电话:87519583,4号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从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招标人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不接受网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6月3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127号

邮编:150006

联系人:金少勇 赵立权

电话:0451-86421332

传真:0451-86421332

电子邮件 hsnw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铁支行

账号:43305709215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