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新一轮建设全面实施,为优化集团招标采购行为,依据国家《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在上海轨道交通领域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手法、监管有力的额现代市场体系,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对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新线、既有线路、老线改造声屏障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的准入进行集中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单位纳入申通集团《供应商准入管理办法》(沪地铁[2015]276号文),集团对入库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统筹管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招标单位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现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新线、既有线路、老线改造声屏障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准入管理资格预审。
二、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次资格预审事宜。
三、招标范围
1.1工程范围
按2020年前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规划,目前在建及新建线路项目共有8个,主要包括5号线南延伸、9号线三期东延伸、10号线二期、13号线二期及三期、14号线、15号线、17号线及18号线,线路正线长度212km。
1.2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海轨道交通高架、敞开段洞口及车辆基地等范围内的直立式声屏障产品,具体规格详见附件。
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需要的一切设备,均由承包商自行解决。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声屏障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含)元及以上。
2.产品性能要求:须有近3年国家铁路产品质检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出具的,与所提供产品一致的合格检测报告,满足《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TB/T3122-2010)的全部技术性能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加工生产能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提供生产场所及生产设备的证明,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力。
4.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工程应用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信用资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声屏障产品知识产权纠纷,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因不良问题被要求整改或限制投标的情况,未发生过因重大质量事故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8.其它要求:本次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报名。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五、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资格预审方法。
2、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为 80 分,得分不低于合格分的单位作为入围的合格供应商,未满合格分的不入围。
六、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具体程序为:
6.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申请人资格条件,于开标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 注册并通过审批;
6.2 报名所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城市轨道交通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证明生产能力、信用资信的承诺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装订成册),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3 报名时间和地点: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招标四处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路909号
联 系 人:贺晓杰
电话:021-63189188
招标代理: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招标四处
联 系 人:成凌、吕尤佳
电话:021-32557502、021-32557763
电子邮件:14938693@qq.com
传真:021-3255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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