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山南铁路新港支线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黄石山南铁路新港支线项目概况:起止里程DK0+000~DK5+150,正线长5.15km,5.301铺轨公里。工程路基土石方24.2295万方,水泥搅拌桩:300091.3m,铺轨5.301km。新建铁路特大桥:2664.55延米/79跨/2座、桩基10460.8延米/389根、32m铁路T梁67跨、24m铁路T梁8跨、49m现浇槽型梁1跨、96m钢桁梁1跨、64m钢桁梁2跨;涵洞242.23延米/15座,合同工期18个月。
2.2招标内容:路基声屏障、桥梁声屏障生产、运输、安装等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工程质量要求:声屏障安装详图参通环(2009)8226《时速250km客运专线铁路路基插板式非金属声屏障》;H型钢采用Q235-B,质量标准按《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263-2005);H型钢底板材质为Q235-B级,其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外露结构采用整体热浸镀锌防腐,并应在制作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热浸镀锌应符合GB/T13912和GB/T2694-2010规定;普通螺栓采用C级螺栓,螺母采用Ⅰ 型六角螺母,垫圈为C级平垫圈。螺栓应符合《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2000的要求,螺母应符合《六角螺母C级》GB/T41-2000的要求,垫圈应符合《平垫圈》GB/T95-2002的要求。
2.4招标依据:
2.4.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4.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4.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4.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12]241号);
2.4.7《关于进一步完善铁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建建[2009]275号);
2.4.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声屏障标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投标产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铁路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和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获得招标物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资料。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因质量原因被国家铁路总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0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9至2016年4月23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不能现场购买的可将上述资料发送电子邮件109287297@ qq.com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请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号。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内容,以电汇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5月6日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6日10:0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77号中铁大厦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6年5月6日10:00时。
6.2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77号中铁大厦三楼),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发布公告的方式
8.联系方式
8.1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系人:黎幼平 18671660712 宋国玉 13673136313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
邮箱:109287297@qq.com
8.2招标人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账户: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湖北十堰武当路支行
开户账号:17226301040000150
8.3物资使用单位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山南铁路新港支线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215号
联系人:龚小芹 18627019569 翟庆龙 13277641186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