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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重大路桥建设指挥部建设项目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发改基础【2012】1135号)。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声屏障工程的投标。
一、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内容: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声屏障工程
2、工程规模: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土建工程线路全长37.64km,其中地下线14.2km,高架线23.04km,地面线0.425km,敞开段0.30km,共设1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0座,高架站9座。平均站间距2.0km,并设置桥林车辆段及综合基地、2处主变电站、1处控制中心。线路最大站间距9947m,为生态科技园站~朱石路站过江区间;最小站间距946m,为黄河路站~天河路站区间。工程拟采用B型车,设计时速100km/h。全线共划分为12个土建标段、7个监理标段(不含车辆段)。本工程设计拟采用B型车,设计时速100km/h。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和城际一期工程高架段声屏障工程。本工程声屏障分两种形式,均为直立式声屏障,分别为桥面上4.0m高和桥面上5.0m高。前者布置形式从下至上组成为:1.6m高外挂式吸隔声屏体+0.5m金属吸隔声屏体+1.4m透光隔声屏体+0.5m金属吸隔声屏体;后者布置形式从下至上组成为:1.6m高外挂式吸隔声屏体+0.5m金属吸隔声屏体+1.4m透光隔声屏体+1.5m金属吸隔声屏体。本项目声屏障总长约8600m。
3、工期要求:预计工期4个月,具体时点计划须服从业主的现场安排,预期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下旬。
4、项目合同估算价:约8200万元。
三、标段划分及服务范围
序号 | 施工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NH-TA16 | 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声屏障制造、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的调整。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核查)。
4、投标人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良好(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类似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的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合同(含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以其发出或签订的时间为准;工程信息如未反映须提供原招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文字以中文为准)。
6、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在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类似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的声屏障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
(3)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内无其他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资格证书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业绩资料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合同(含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以其发出或签订的时间为准,工程规模等信息如未反映须提供原招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文字以中文为准)。
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将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提供原件核查)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核查)。
(4)投标人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良好(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类似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的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合同(含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以其发出或签订的时间为准;工程信息如未反映须提供原招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文字以中文为准)。
(6)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
①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拟任项目经理须在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类似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的声屏障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
③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内无其他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资格证书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业绩资料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合同(含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以其发出或签订的时间为准,工程规模等信息如未反映须提供原招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文字以中文为准)。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将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④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⑤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以上需要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或公证人员核查,在评标过程如评标委员需要查看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则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下一步的评标。
2、综合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百分制评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配 | 说明 |
1 | 商务部分 | 5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报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评分 |
2 | 经济部分 | 59 | 由评委根据计算公式和评分细则评分 |
3 | 技术部分 | 36 | 由评委对每一评审项酌情打分 |
合计 | 100 |
|
2.1 商务部分(满分5分)
评审因素主要包括:
序号 | 评 审 项 目 | 满分 |
1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性和完整性 | 0分 |
2 | 投标人的业绩情况 | 3分 |
3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 2分 |
2.1.1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性和完整性(满分0分)
根据本评标办法“10.3投标文件编制响应性和完整性审查”的得分记分,有扣分的计入负分值。
2.1.2 投标人的业绩情况(满分3分)
投标人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类似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的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每项得1分;1000万≤合同金额<3000万,每项得0.5分;合同金额<1000万,不得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2.1.3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业绩情况(满分2分)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的国内类似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的声屏障工程的施工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每项得1分;合同金额<800万的,不得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说明:以上2.1.2及2.1.3业绩评分项,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合同(含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以其发出或签订的时间为准;工程规模等信息如未反映须提供原招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经济部分(满分59分)
评标因素主要包括:
序号 | 评审项目 | 各分项满分 |
1 | 投标报价 | 56分 |
2 | 报价完整性与合理性 | 3分 |
12.2.1 投标报价(满分56分)
投标报价评审以通过初步评审的符合本办法规定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12.2.1.1 基准标价B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项目在投标时间截止后,唱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公证部门的公证下随机抽取K值,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99%。
(1)合格的投标人为7人(含7人)以上时:
基准标价B=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数×K
(2)合格的投标人为7人以下(不含7人),3人以上(不含3人)时:
基准标价B=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数×K
(3)合格的投标人为3人(含3人)及以下时:
基准标价B=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数×K
12.2.1.2 投标报价得分标准:
基准标价B为最优标价,其分值为满分56分。
设各投标人评标价为X,投标报价得分为Y。
▲当评标价大于B时,以B得56分为基准,评标价每增加1%B扣1分;
▲当评标价小于B时,以B得56分为基准,评标价每减少1%B扣0.5分;
具体公式如下:
①当X=B时,Y=56;
②当X>B时,Y=56-100×(X/B-1)×1;
③当X<B时,Y=56-100×(1-X/B)×0.5。
2.2.2 报价完整性与合理性(满分3分)
(1)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满分1分):
①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计价的,未违反有关政策和要求,计算步骤及数据正确,取费合理。(得1分)
②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计价,未违反有关政策和要求,计算步骤及数据基本正确,取费合理。(得0.5~1分)
③投标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计价,未违反有关政策和要求,计算步骤及数据有局部错误,取费局部欠合理。(得0~0.5分)
(2)投标报价规范齐全性(满分1分):
①投标报价表及附表等清晰规范,单价分析齐全清晰。(得1分)
②投标报价表及附表比较清晰规范,单价分析齐全清晰。(得0.5~1分)
③投标报价表及附表等较不清晰或较不规范,或单价分析不清晰。(得0~0.5分)
(3)合价项目与总体造价合理性(满分1分):
①合价项目与总体造价合理,符合施工与市场情况,分析齐全。(得1分)
②合价项目与总体造价较合理,较符合施工与市场情况,分析齐全。(得0.5~1分)
③合价项目与总体造价不合理,不符合施工与市场情况,或分析不全。(得0~0.5分)
2.3 技术部分(满分36分)
本工程技术部分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 | 评分 | ||
好 70%~100% | 中 40%~70% | 差 0~40% | |||
1 | 施工总体筹划 | 9 |
| ||
1.1 | 总体目标、进度计划与工期保证 | 3 | 2.1~3.0分 | 1.2~2.1分 | 0~1.2分 |
1.2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 3 | 2.1~3.0分 | 1.2~2.1分 | 0~1.2分 |
1.3 | 施工组织与部署、设备配备、施工现场布置及场内外交通组织 | 3 | 2.1~3.0分 | 1.2~2.1分 | 0~1.2分 |
2 | 方案与技术措施 | 20 |
| ||
2.1 | 吸声隔声材料选型的合理性和质量保证 | 6 | 4.2~6.0分 | 2.4~4.2分 | 0~2.4分 |
2.2 | 声屏障制造方案 | 5 | 3.5~5.0分 | 2.0~3.5分 | 0~2.0分 |
2.3 | 声屏障施工安装措施 | 5 | 3.5~5.0分 | 2.0~3.5分 | 0~2.0分 |
2.4 | 成品保护措施、保养、使用及售后服务措施 | 2 | 1.4~2.0分 | 0.8~1.4分 | 0~0.8分 |
2.5 | 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 | 2 | 1.4~2.0分 | 0.8~1.4分 | 0~0.8分 |
3 | 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 6 |
|
|
|
3.1 | 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 4 | 2.8~4.0分 | 1.6~2.8分 | 0~1.6分 |
3.2 | 合同与风险管理 | 2 | 1.4~2.0分 | 0.8~1.4分 | 0~0.8分 |
4 | 合理化建议 | 1 | 0.7~1分 | 0.4~0.7分 | 0~0.4分 |
六、招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在上述时间段内,投标人需按如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jzwfw.gov.cn)点击“标书下载”按钮(如果不成功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注意: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信息登记、并领取加密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00;如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未取得加密锁,将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自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0:40时,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5日10:10时~10:4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第1219号房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不需要)、身份证,至本项目委托的公证处驻场工作人员处进行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受。
4、招标人将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天、同一地点进行核查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其它规定
招标人可能会对本招标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招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访问网址
本招标公告相关信息查询及附件下载请访问以下网址: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jzwfw.gov.cn)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六楼
联系人:金飞、孙浩然
电话(传真):025-66087056 邮政编码: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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