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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基础字[2012]2488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3]192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3]695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大板镇东北,起点桩号为K942+700,与巴音塔拉至大板段公路相连;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走向,结合地形、地质、环保和造价等因素,项目终点位于林西镇,与已建成的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段一级公路相接于省道204线一级公路与国道303线互通立交,终点桩号为K995+450,路线总体走向呈东西走向,正线全长52.722公里。路线所经主要控制点为:为大板镇、十家子、其其吐敖宝山、黑山头林场、林西镇。沿线主要城镇:大板镇和林西镇。路线所跨主要河流为项目沿线经过查干沐沦河、嘎斯太河等河流,均属西辽河流域。路线与集通铁路及副线交叉两次,本次设计均新建公铁立交跨越;与巴新铁路并行约10公里。

本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断面组成:行车道宽2×(2×3.75)m,硬路肩宽2×2.5m,中间带宽3m(中央分隔带2.0m,路缘带宽2×0.5m),土路肩宽2×0.7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采用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采用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采用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采用20cm水泥稳定砂砾。面层用沥青采用90#A级道路石油沥青。收费站区采用普通钢筋砼路面。桥涵设计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及涵洞均为1/100。共设大桥5座、中桥3座,小桥6座,涵洞68道(含互通、服务区),互通式立交1处(林西南互通),分离式立交3处(跨铁路分离立交2处,跨公路分离立交1处),收费站、服务区各1处。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661日,交工日期:2016930日。

2.4 标段划分: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标段划分表: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表

工程内容

标段编号

主线起讫桩号

标段长度
(km)

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

交安
(标志、标线)

DLBZBX

K942+700~K995+450

52.72

单柱式(包括里程牌)、双柱式、单悬式、双悬式、门架式、附着式等各类标志牌、百米标的制作及安装(含基础)、热熔型标线、振动标线、立面标记、收费岛反光膜、防撞桶、道口标柱、减速带等采购及安装

近五年内(2011年4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2项业绩内容叠加必须涵盖标志、标线工程且每项工程内容必须含有标志或标线工程)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交安
(护栏、隔离栅、声屏障、机电)

DLHLGLS-1

交安:K942+700~K969+000;
机电:K942+700~K995+450

交安:26.3km
机电:52.72km

1、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的采购及安装
2、隔离栅、桥梁防护网、公路界碑的采购及安装
3、声屏障的采购及安装
4、全线收费(包括收费岛土建及收费站避雷设施)、通信及监控的施工

1、近五年内(2011年4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护栏工程或隔离栅工程或声屏障工程)的施工;
2、近五年内(2011年4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

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DLHLGLS-2

K969+000~K995+450

26.45km

1、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的采购及安装
2、隔离栅、桥梁防护网、公路界碑的采购及安装

近五年内(2011年4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护栏工程或隔离栅工程)的施工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标段划分表中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同时含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5日至201649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室(5020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2份,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2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补充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56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DLBZBX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DLHLGLS-1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DLHLGLS-2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5524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7.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32

邮    编:02515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龙田大酒店路口北500

邮    编:025150

电    话:0476-6221351  0476-6221361

传    真:0476-6221351  0476-6221361

联 系 人:原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60  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杨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六年四月五日

303交安及机电施工招标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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