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1. 招标条件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赤峰市境内)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字[2013]12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峰市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赤峰市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网中丹东至锡林浩特公路中的一段,项目起点(K0+000)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与已建的省际通道(S105线)白音察干至阿荣旗段一级公路相接,终点顺接锡林浩特市杭盖路,终点桩号K136+870.388。路线全长135.862公里。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分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K0+000-K64+422.56)和丹锡高速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锡盟段K64+277.27-K136+870.388),锡盟段起点K64+277.27接赤峰段终点K64+422.56。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赤峰市境内)(即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起点位于克什克腾旗工业园区,接二广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经达尔罕、达来诺日、阿其乌拉、终点与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公路起点顺接。桩号为K0+000-K64+422.56,主线全长63.28 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 km/h,主线采用26米整体式路基,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Ⅰ级。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2.4 标段划分: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赤峰市境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标段划分表: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赤峰市境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表
工程内容 | 标段编号 | 主线起讫桩号 | 标段长度 | 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 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 |
|---|---|---|---|---|---|---|
交安 | CFBZBX | K0+000~K64+422 | 63.28 | 单住式(包括里程牌)、双柱式、单悬式、双悬式、门架式、附着式等各类标志牌、百米标的制作及安装(含基础)、热熔型标线、振动标线、平面路标、分道体、防撞桶、道口标柱、减速带等采购及安装(含G303改线、运营便道、服务区及停车区) | 近五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2项业绩内容叠加必须涵盖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
交安 (护栏) | CFHL-1 | K0+000~K30+000 | 30.37 | 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的采购及安装 | 近五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护栏工程)施工 | |
CFHL-2 | K30+000~K64+422 | 32.9 | 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的采购及安装(含G303改线) | |||
交安 (隔离栅) | CFGLS | K0+000~K64+422 | 63.28 | 隔离栅、桥梁防护网、公路界碑的采购及安装 | 近五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护栏或隔离栅工程)施工 | |
交安 (声屏障) | CFSPZ | K0+000~K64+422 | 63.28 | 声屏障的采购及安装 | 近五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护栏或声屏障工程)施工 | |
钢结构 | CFGJG | K0+000~K64+422 | 3649.39 | 达理湖匝道收费站大棚,贡格尔匝道收费站大棚,起点临时主线收费站大棚(建筑、排水、电气工程,含基础工程) | 近五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2项钢结构工程(每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标段建筑面积)施工 |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机电 | CFJD | K0+000~K64+422 | 63.28 | 全线收费(包括收费岛土建及收费站避雷设施)、通信及监控、广场照明系统工程 | 近五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 |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标段划分表中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钢结构工程标段不适用),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室(5020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2份,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2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补充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CFBZBX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CFHL-1~2标段的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CFGLS、CFSPZ标段的投标人第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CFGJG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CFJD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24时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7.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中共赤峰市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25
邮 编:024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罕山街
邮 编:024000
电 话:0476-5130466
传 真:0476-5130466
联 系 人:杨先生 钟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60 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杨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