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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兴仁互通段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沈海高速公路兴仁互通段声屏障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沈海高速公路南通市通州区境内,中心桩号 K1170+535 。
⑵工程规模:在路基段及桥梁段四个路段区域设置,总长度 880 米,桥梁段高 3.4 米,路基段高 3.5 米,形式为直弧形声屏障结构。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2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 3 月 3 日;
⑷质量要求: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达到合格。
三、标段划分、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 价 ( 万元 )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
SPZ标 | 声屏障制安及标志 等配套工程 | 约 150 | 专业资质 |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公路或机电专业) |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公路或机电专业);
3、企业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详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六、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 CA 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 CA 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 CA 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 255 元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 / 份 , 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 2016 年 1 月 5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
八、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6 年 1 月 18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6 年 1 月 18 日 17 时前。
九、招标人将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 17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计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 150.00 万元)。
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25 日 09 : 30 时前;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州区碧华路 197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 项目采用投标单位超 20 家时随机抽取 12 家投标单位进行资格条件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1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元 ,现金方式缴纳 。
13、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 CA 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 CA 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 )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tzzbb.com )点击“会员登录”。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 )“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 | 地 址: | 通州开发区碧华路80号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人: | 曹晓伟 |
电 话: | 0513-86546130 | 电 话: | 0513-86546409 |
传 真: |
| 传 真: | 0513-86520288 |
2016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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