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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的“荔浦至合浦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8〕948号文批准修建。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项目遗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8〕948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遗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北起玉林市北流,终于北海市铁山港区,途径玉林市的玉州区、北流市、陆川县、博白县,北海市的合浦县、铁山港区等。公路主线全长约175公里,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的四车道高速公路。 2.2本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遗留工程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的主要内容为:混凝土挡土墙,路基两侧环境敏感点位置设置声屏障等工程。 2.3工程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 (2)具备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 3.5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业绩要求 自2011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以上的公路项目声屏障工程或者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800万以上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 3.5.2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以计算资产负债率当年的数值为准)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总资产(以计算资产负债率当年的数值为准)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3.5.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5.4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则出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单位对经办人的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和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2015年6月(含6月)后潜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下同)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资料提交一套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代理人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之外的其他资料原件在经核查后退还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发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请报名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凭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自行携带U盘拷贝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10时2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tzjt.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203室 邮政编码:530029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招标联系人:袁鹏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管处、监察室 联系电话:0771-2115072、0771-2115619
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 ||||||||||
责任编辑:陈国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