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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绍兴段声屏障工程 已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业主代表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管理处、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嵊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次招标项目位于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南线(杭甬高速公路)绍兴段及G15w常台高速(上三高速)上嵊段。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上嵊段:沪杭甬(G92)、上三高速公路(G15w)绍兴段沿线声屏障施工。
2.4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2年1月以来)累计完成1公里以上声屏障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统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管理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收费站出口右侧)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管理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管理处
地 址:浙江省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斗门镇三江
邮政编码: 312071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0575-88039600
传 真:0575-8803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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