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5】072号
本次招标项目为福泉、渔平高速声屏障修复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计划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实施地点 |
1 | 福泉、渔平高速声屏障修复项目 | 福泉、渔平高速段 |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对福泉、渔平高速公路沿线损坏的屏障进行修复,最高限价为2029894元(其中福泉1174232元,渔平855662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合计不超过 60 个自然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28日至 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2日9 时 30 分,投标人于当日 8 时30分至 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 标 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95号名城广场10-11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591-28365375
传 真:0591-283653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申发大厦1601,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355601 传真:0591-87568787 联系人: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