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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XZB-2015-40501
本招标项目长深公路平泉(辽冀界)至承德段高速公路2015年声屏障增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14]966号文件)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冀交财[2015]729号文件)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018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承德承朝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1工程地点:长深公路平泉(辽冀界)至承德段高速公路辽宁方向K765+870~K766+030、K677+600~K677+720路段和承德方向K679+800~K679+860、K692+900~K692+960、K728+265~K728+385、K728+415~K728+515、K745+476~K745+496、K748+600~K748+677、K748+698~K748+700路段;承德方向K692+960~K693+025、K728+385~K728+415、K745+496~K745+763、K748+677~K749+698路段。
2.2工程规模:以上13处位置共设置声屏障1109.5m。其中辽宁方向K765+870~K766+030、K677+600~K677+720路段和承德方向K679+800~K679+860、K692+900~K692+960、K728+265~K728+385、K728+415~K728+515、K745+476~K745+496、K748+600~K748+677、K748+698~K748+700路段路侧增设声屏障,设置总长度为724.5米。承德方向K692+960~K693+025、K728+385~K728+415、K745+496~K745+763、K748+677~K749+698路段路侧过桥段增设声屏障,设置总长度为385米。
2.3建设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公里,其中,起点至东营子和双峰寺至终点段约113.91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米;东营子至双峰寺段约4.528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本项目声屏障增设工程主要设计为路基段3m高,声屏障板材分为彩钢百页窗隔声板。
2.4计划工期: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总工期8个月。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类别1个标段。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
与监理单位“承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可以进行投标。
3.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查询申请中列明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不需提供)
(3)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500元,售后不退。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0月13日 9时30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当日8时00分到场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河北汇宾大酒店四楼汇馨厅(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路160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需持以下资料(②、③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 www.hbgs.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 | : | 河北承德承朝高速公路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5号楼 | 地址 | : |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B座8F(承德办事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
邮编 | : | 067000 | 邮编 | : | 050051 |
联系人 | : | 黄春丽 | 联系人 | : | 苏东强、张坤、张小娜 |
电话 | : | 0314-2123952 | 电话 | : | 0314-2066866 |
传真 | : | 0314-2123569 | 传真 | : | 0314-2066866 |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应当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到场,签到、留指纹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1、第一轮抽取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抽取完毕后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5时,则产生3-4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3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当先后抽取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时,先抽取的投标人入围,将后抽取的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本标段该名次入围投标人。
5、当抽取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其入围的投标文件将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公正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一年(2014年9月1日至今,下同)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注: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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