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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至资阳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遂宁至资阳高速公路(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银行贷款。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四川遂宁至资阳高速公路,路线起于遂宁市船山区西宁乡火靶堰村与成南高速公路相接,经横山、白马、保石、三星、乐至、中天、中和、资阳东与成渝高速公路在迎接相邻。遂资高速公路2013年6月初建成通车,本项目是在已建成并运营的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需要对道路交通进行合理地组织,以保证道路的畅通及施工、运营安全。
2.2技术标准
四川遂宁至资阳高速公路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宽度24.5米。
2.2.1声污染环境保护设施
声屏障主体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 0年,吸隔声材料为15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本风压0.35kN/m2。
2.2.2水污染环境保护设施
水处理构筑物结构形式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3 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四川遂宁至资阳高速公路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HB一个标段;工程规模见下表(表中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以施工图及实际供应的结算数量为准):

标段

里程长度(KM

主要工作

预计主要工程数量

HB

126

遂资路沿线声屏障、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标志标牌等

声屏障1270m,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2处,标志标牌8

2.4工期:预计总工期_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l)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
(3)近五年内(2010年8月1日起至今)完成公路或市政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累计工程量在2000延米及以上,或完成单个合同里程1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业绩,或市政道路合同里程2公里及以上施工项目至少一个;
(4)财务要求:近一年(2014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o;
(5)人员、信誉、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第一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予2015年8月24 日至 2015 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 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5室(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宁乡台商工业园遂宁西收费站)持本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均加盖单位章(鲜章),购买一套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设计图及技术规范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5.2补遗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将由招标人及时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各会。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重庆建工集团产业大厦维景酒店山茶厅(暂定)。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48小时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cceg.cn/index1.html)、遂宁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scsn.gov.cn/)、资阳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zyjtysj.gov.cn/)网站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l)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电子文档(u盘):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
公示表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公示表3、近五年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在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cceg.cn/index1.html)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cceg.cn/index1.html)、遂宁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scsn.gov.cn/)、资阳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zyjtysj.gov.cn/)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 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 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宁乡台商工业园遂宁西收费站
电话:0825-2362013、0825-2362017
传真:0825-2362066
邮编:629000
联系人:刘先生、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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