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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芜文化创意孵化产业基地隔音屏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皖B3G2015-3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芜文化创意孵化产业基地隔音屏工程已由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新芜文化创意孵化产业基地隔音屏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
2.1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14723.56元。
2.2项目建设地点:芜湖县境内。
2.3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编制范围内约定的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注:投标人可对上述 1 个标段任意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相关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3.2安徽省外进皖企业须按《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完成进芜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预中标公示截止前一经发现,取消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项目施工期间一经发现,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无条件撤场。一年内不得参与芜湖县政府招投标活动,同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若图纸等资料过大而无法上传,各潜在投标人确实需要。可另行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10条。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我处受理室(四楼第一个办公室)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若因排队等候而错过报名时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我处开具的报名费票据请妥善保管,开标时查验,丢失概不补办。
4.2 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01日10时00分,地点为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四楼当天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上述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均宜在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方式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投标截止时间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其中含4%的工期保证金。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8. 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经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芜湖县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241100
联 系 人:李龙佳
电 话:15905535186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芜湖县城南芜湖南路延伸段(县“三个中心”大楼)
邮 编:241100
报名窗口:耿静(报名及保证金咨询) 电 话:0553-2567731
项目经办人:刘庆生(业务咨询) 电 话:0553-2567732
传 真:0553-2567855
网 址:http://ztb.whx.gov.cn
开户单位: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 账号:184201898182
或徽商银行芜湖芜湖县支行 账号:1102201021000006508
或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县支行 账号:34001676008053005571
或扬子银行芜湖县支行 账号:20000276148910300000018
或农业银行芜湖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2634001040014294
注:本项目试行电子辅助清标。
(379挂网)新芜文化创意孵化产业基地隔音屏工程-37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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