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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街南二环互通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好街南二环互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三好街南二环互通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沈和发改审[2015]7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三好街南二环互通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和平区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道路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声屏障等   

2.3合同估算价为  420  万元。

2.4招标范围:三好街南二环互通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  2015    9    1  日开工至  2015    10     20  日竣工,计划工期  4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网上报完名后,请在报名期内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公司确认: 1)网上报完名后,请在报名期内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公司确认: 1)网上报名确认单、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7)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须带有年检页,原件验完即返,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7    31  日至  2015     8    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7    31  日至  2015     8    4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8    25    10    3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人: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邮编:     

  人:  陈智兴   

 话: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B2110      

编:  110180    

人:  曹琳    

:   024-83812525    

真:  024-83812727-529   

电子邮件:  syjc838125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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