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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业主自筹、银行贷款。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巴中市东兴场刘家坝与广巴高速公路相接,经巴中境恩阳以西设恩阳互通、恩阳服务区、柳林互通、下八庙服务区和互通立交,穿过万寿寺山后进入仪陇境,经西充县古楼以北设互通,止于西充县李桥,下穿广南高速公路,设枢纽互通与广南高速公路相接,并与成德南高速公路直连,路线全长116km

巴南高速公路20133月底全线建成通车,本项目是在已建成并运营的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需要对道路交通进行合理地组织,以保证道路的畅通及施工、运营安全。

2.2技术标准 

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宽度24.5米。

2.2.1声污染环境保护设施

声屏障主体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吸隔声材料为15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本风压0.35kN/m2

2.2.2水污染环境保护设施

水处理构筑物结构形式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 HB 一个标段;工程规模见下表(表中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以施工图及实际供应的结算数量为准):

标段

里程长度(km

主要工作内容

预计主要工程数量

HB

116

巴南路沿线声屏障、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标志标牌等

声屏障3275m,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8处,标志标牌36处。 

 

2.4工期: 预计总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保修期6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即: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20161231日前过渡期两者均有效);

3)近五年内(201071日起至今)完成公路或市政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累计工程量在2000延米及以上;或完成单个合同里程2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一个及以上;

4)财务要求:近一年(2014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信誉、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申报,且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第一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5730日至201585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将在招标人指定网站:http://www.bngs.sc.cn及时发布。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5826830900(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15826900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2元;

2C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8元。

3)处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人民币18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提交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其有效期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等媒体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电子文档(U盘):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公示表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_)

公示表3、近五年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7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

  话:(02885262890

  真:(02885262890   

  编:610041     

联系人:陈女士  

  址:(http://www.bngs.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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