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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至海阳高速公路增设环保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烟台至海阳高速公路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鲁高速工[20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编号为SG201507186,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烟台至海阳高速公路于2012年11月通车试运营。烟海路在环保验收过程中,环评验收调查单位提出对部分环保设施进行整改的要求,根据环评报告书的要求补充设计了环保设施,全线需增加声屏障、桥面径流系统和部分告示标志。 2.2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3个月。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
施工一标段 (施工一标段) | 全线需增加声屏障、桥面径流系统和部分告示标志。 | ①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2010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个高等级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业绩。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1个高等级公路声屏障工程项目经理任职,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1个高等级公路声屏障工程总工任职,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任职资格证书C证,至少担任过1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同等任职,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4.合同工程师(1人):具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高等级公路声屏障工程的相同任职,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5.质检工程师(1人):具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高等级公路声屏障工程的相同任职,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6.桥梁工程师(1人):具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高等级公路声屏障工程的相同任职,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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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资格评审时不予认定。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07-22至2015-07-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室(招标四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8-05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合同选择前8名通过资格预审)。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 |
地 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2楼 |
邮政编码: | 250098 |
联系人: | 汤科长 |
电 话: | 053189251369 |
传 真: | 0531-89251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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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
邮政编码: | 250000 |
联系人: | 刘延旭 |
电 话: | 18660193516 |
传 真: | 0531-82667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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