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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大道(枋湖北二路~枋湖路段)等6个路段声屏障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成功大道(枋湖北二路~枋湖路段)等6个路段声屏障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第1页 共1页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不变)。
二、关于潜在投标人就对“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是否可参加本次投标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经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承包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备承接本工程施工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该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但该资质的投标人应在厦门市建设局(网址:www.xmjs.gov.cn)中的“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已办理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并“已信息登记且岗位一致”,评审时将通过“信息系统”查询企业、人员备案情况及项目管理人员在建项目数,同时投标人还应提交《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1、第二项“编制范围”更改为“二、编制范围 按照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成功大道(枋湖北二路~枋湖路段)等6个路段声屏障工程(2015年5月)”图纸,编制范围包括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第三项“编制依据”第1条更改为:“ 1、图纸: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成功大道(枋湖北二路~枋湖路段)等6个路段声屏障工程(2015年5月)”;第2条中的“2015年6月”字样更改为“2015年7月。
3、第六项“报价注意事项”中第20条更改为:“ 20、施工围挡:施工现场安全布控根据施工图中的数量计入。”第22条更改为:“ 22、劳保费率:预算价按甲类,发包价分别按甲、乙、丙、丁类计。”
四、本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图”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4年7月13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4年7月13 日
注: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一张,并最迟在发出时向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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