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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环沿线居民学校路段隔音屏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一环沿线居民学校路段隔音屏工程施工已由佛山市公路局以佛公基函[2015]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现状佛山一环交通量持续增长,车辆噪音对周边沿线居民、学校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为降低高速行驶的车辆产生的噪音对两侧居民、文教场所及医院等的影响,经佛山市公路局批准现对佛山一环公路沿线居民学校路段实施隔音屏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施工后道路产生噪音对道路周边住宅楼等影响符合《声音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适用区域。

本项目包括路基段声屏障764m,桥梁段声屏障602m。建安费约488.96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一环沿线居民学校路段隔音屏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4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8月,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

基本要求:工程师(交通工程、路桥、公路、市政等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广东省内注册过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一项声屏障工程施工(采购及安装)项目;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

基本要求:高级工程师(交通工程、路桥、公路、市政等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作为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一项声屏障工程施工(采购及安装)项目;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具体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阶段无须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人员资料;中标后按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特别提示: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是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网上报名方式)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4.2  报名时间:  2015    7   8   16   00 分起至 2015     7  15    16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规定,投标单位须按要求录入企业信息数据,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信用等级填报表(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与一环交汇处

电     话:0757-26365142

传     真:0757-26365138

联 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电    话:0757-82300711、18823121616

传    真:0757-82300722

邮    箱:80398312@qq.com

网    址:www.huajie.com.cn

联 系人:王刚毅  贺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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