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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声屏障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166号文件批准建设,以长发改[2013]745号文批复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工务局(原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本项目总承包人施工方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专项资金及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目声屏障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声屏障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万家丽路
2.3建设规模: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北起福元路,止于湘府路,路线全长约为16.5公里,拟改造为全线高架的城市快速路。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声屏障采购及安装,为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中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金额约9000万元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其放弃的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第一标段中标人加工、制作、安装实验段;实验段由项目业主及招标人签字验收同意后,其他标段方可全面制作和安装
2.5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签订合同时确定,总工期150日历日(含生产制造及安装),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声屏障加工、制作、安装、验收、交付使用及保修维护全过程服务。本次声屏障全线总长约33445米,高度约3.06米,共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K0+055--K8+700;第二标段:K8+700-K16+690(每标段均含主线和匝道)。声屏障采用直立顶部弧形半透光形式,支撑立柱采用热轧H型钢,标准间距2m,非标准路段间距为1.8m或 1.5m,屏体背板为镀锌钢板,吸声面板为铝合金板,吸声填料采用超细离心玻璃棉,中部为压克力透明隔声板,上部为弧形复合通孔面板。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者是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授权的代理商;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其参与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书》,《授权代理书》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后同),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投标截止前36个月内,投标人须具有1个以上(含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用于城市道路、公路或铁路的金属声屏障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往供货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发包人、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如供货业绩的安装施工合同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签订,还须提供代理商与投标产品制造商所签订的供货合同;
3.8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由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且声屏障(或音屏障等类似产品)的送检产品(吸声填料为超细离心玻璃纤维棉)的吸声隔声技术性能检测的合格检测报告;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万家丽路声屏障采购及安装”。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万家丽路声屏障采购及安装”),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7月7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
6.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6.3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6月20日 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签署的《投标承诺函》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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