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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387号批准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2]104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资本金和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资本金25%和商业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中部,北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终点(京港澳高速公路桩号K809+749.825),南止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南站北约1km(京港澳高速公路桩号K873+243.825),主线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四车道扩建为标准八车道高速公路),全长63.494公里,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扩建宽度为14m)。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计划工期为153日历天。本次招标范围为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四类六个标段。其专业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专业类别

资质要求

标段号

起讫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A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HL-1

K0+000K39+295

39.295

标段内波形钢板护栏、活动护栏、防撞筒、防眩板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

HL-2

K39+295K63+494

24.199

B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BPBX

K0+000K63+494

63.494

标段内公路标线、轮廓标、突起路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各类标志牌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

C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GL

K0+000K63+494

63.494

标段内隔离栅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

D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SPZ-1

K0+000K39+295

39.295

标段内声屏障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

SPZ-2

K39+295K63+494

24.1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完成过1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A类专业类别的投标人近五年内(2010年3月1日~2015年2月2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下同)独立完成1个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包含波形钢板护栏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2)B类专业类别的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内容包含标线或标志牌)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3)C类专业类别的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包含隔离栅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4)D类专业类别的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报名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 16日至2015年 3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单位信息(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包括所投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专业类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发送至
hncx01@126.com邮箱,获取系统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登录“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hnjtztb.com.cn,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招标人报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购买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人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点击“确认购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将在招标代理人分配账号后由系统自动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上。投标人应自行保护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出现账户、密码被盗等均由投标人自负其责。

4.2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费用一律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账号:602081567710001;汇款用途应写明:××(公司简称)漯驻交安×类;财务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0371-86050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应在2015年 4月9日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到场查验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4月1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

地    址: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纬五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联 系 人:杨先生、李先生

电    话:0396-2120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楼

联 系 人:胡女士、吴先生

邮    编:450018

电    话:0371-86050019/15

传    真:0371-86050018

电子邮箱:hncx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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