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非改扩建段)隔音墙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J-2015N059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662903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6219117、86056498
采购方式:公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非改扩建段)隔音墙改造工程施工。
2.项目概况:在石安高速东解村邯郸方向K306+780~K307+582、北京方向K306+780~K307+450路段增设百叶型金属隔音墙,新增隔音墙1565米。对石安高速和平路分离立交至中山路分离立交邯郸方向K272+703~K273+826、北京方向K272+786~K272+936路段锈蚀严重的隔音墙面板进行更换,利用原隔音墙立柱,隔音墙面板更换共计1395米。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4月1 日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非改扩建段)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高速公路养护及优化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2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跃进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十六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评标办法
项目联系人:袁贺
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6219117、86056498
传真电话:0311-8621908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06392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等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