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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新景高速公路项目(近期的四期)声屏障工程招标于2015年2月11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1、杭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
  电  话:0571-88818219
  邮  编:310012
  2、杭州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  址:杭州市环城北路63号财富中心25楼
  电话、传真:0571-85778116
  邮  编:310004
  3、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麦岭沙村杭州南收费站
  电  话:0571-85119398
  邮  编:310024

评标结果  

标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

(元)

工期(月)

项目经理

综合得分

第一推荐中标人

杭州公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4431396

3

黄彬彬

95.31

第二推荐中标人

杭州神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4455109

3

孙英英

93.51


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投标人投标行为信用记录表


  项目名称:杭新景高速公路项目(近期的四期)声屏障工程
  开评标时间:2015年2月11日

招标人名称: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合同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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