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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物资声屏障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321号)及铁道部、浙江省《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7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与浙江省共同出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招标牵头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本项目声屏障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全长188.812km,其中东孝站(含)~金华南段增建第二线5.303km,新建正线金华南~温州南双线183.509km。项目位于浙江省西南部,自起金华东孝站,向南经金华南、武义北、永康南、缙云西、丽水、祯埠、青田至温州南站。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数量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321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6)铁道部、浙江省《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709号);
(7)《关于加强金温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的通知》(金丽温铁发[2012]81号)。
(8)《中国铁建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9)《中国中铁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10)《关于声屏障补充技术交底及采购方式研究会议纪要》(金丽温铁发[2014]112号)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3.1.1基本条件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招标金属、非金属声屏障生产、销售及安装业务的生产商。
3.2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质量状况稳定。
3.3注册资金要求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不接受代理商);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1年、2012年、2013年)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不得为亏损企业
3.4投标产品需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和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需提供2011年以来的三元乙丙橡胶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的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具有近三年(2011-2013年)铁路局组织的现场线上隔音降噪及气动力影响专项试验测试合格报告(现场工况)。
3.5投标物资必须具备三年内有时速250公里/小时及以上铁路客专线优良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同时提供良好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3.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生产;
3.7安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SPZ-05包件不需提供);
3.8所有资格条件在购买标书前接受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审核验证,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7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浙江省丽水市火车站东升小区(南区)28栋一单元,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二楼物资部。
4.2 招标文件按每个包件 5000 元售价收取,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寄送招标文件服务。
4.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8 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丽水永利商务酒店,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丽南花苑1栋1号),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不接纳现金、保函形式,不计息,不接受个人汇款,请按照所投包件对应的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将所投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打到所对应招标人的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招标人(招标牵头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收款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金温扩改工程第三项目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水市分行
账 号:33001693500059999999
 
a、招 标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收款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开 户 行:农行永康支行营业中心
账 号:19627201040022268
b、招 标 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收款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开 户 行:中国农行银行青田支行
账 号:19845101040016219
c、招 标 人: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收款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开 户 行:农行温州中山支行
账 号:19-200101040555587
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7:00前)到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8000/logonAction.do)发布。
7. 联系方式
7.1建设单位: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江滨中路(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8楼
联 系 人:林建奇
联系电话:0577-56887821
传 真:0577-56887801
7.2招标人
Ⅲ 标: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火车站东升小区(南区)28栋一单元
联 系 人:林 义
电 话:18906788855
传 真:0578-2220681
Ⅱ 标: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下园朱193号
联 系 人:谭东波
电 话:0579-89292262
传 真:0579-89292262
Ⅳ 标: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油竹下村村委会
联 系 人:宋建同
电 话:0578-6065988
传 真:0578-6065988
Ⅴ 标: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瞿溪镇三溪路16号
联 系 人:董艳哲
电 话:0577-85855019
传 真:0577-85855008


附件1下载: 附表1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划分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