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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二环线省高院段(晚报大道-火炬路)高架桥隔音屏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二环线省高院段(晚报大道-火炬路)高架桥隔音屏工程项目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 【2014】566 号文批准建设, 概算批复金额450.78万元 ,资金来源为长沙市路桥通行费, 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①工程名称:东二环线省高院段(晚报大道-火炬路)高架桥隔音屏工程项目
②建设地点: 长沙芙蓉区东二环线省高院段(晚报大道-火炬路) 。
③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 长沙芙蓉区东二环线省高院段(晚报大道-火炬路) ,拟新建隔音屏全长1512米,高3米, 概算450.78万元 。
④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⑤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东二环线省高院段(晚报大道-火炬路)高架桥隔音屏工程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7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⑧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评标办法: 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③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的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施工员取得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及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
⑤ 拟任本次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授权委托人的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⑥ 省外企业须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在有效期内)。
⑦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⑧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⑨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玖万元整 (¥90000元) 。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 东二环线省高院段高架桥隔音屏工程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 “ 东二环线省高院段高架桥隔音屏工程 ” ),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1月 17 日至2014年12月 10 日 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4年11月 21 日(含)17:00 (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 , 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 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 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12 月 10 日 9:00 时整 。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1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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