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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2014—2015年主城区高架桥隔声设施工程与广深公路—开创大道立交隔声设施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
1.1.3 设计范围:①2014—2015年主城区高架桥隔声设施工程:为减少主城区交通路网对道路沿线居民带来的噪声污染,保护市民健康,在城市高架桥防撞墙上安装隔声屏障,对高架桥沿线居民楼窗户进行改造及安装通风隔声窗。总计安装隔声窗约46510平方米,安装隔声屏障约8700米。其中,一期工程安装通风隔声窗约25510平方米,安装隔声屏障3100米;二期工程安装通风隔声窗约21000平方米,安装隔声屏障5600米。一、二期工程合共总投资估算116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46万元。
②广深公路—开创大道立交隔声设施工程:广深公路—开创大道立交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与萝岗区东区街交接处,即现开创大道与广深公路交界处,开创大道、广深公路为交通干线。广深公路—开创大道立交桥修建后,高架桥的车流将对周边环境带来噪声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估要求,采用安装隔声屏和更换通风隔声窗的措施来降低交通噪声造成的影响,隔声设施工程估算为205万元。
2014—2015年主城区高架桥隔声设施工程与广深公路—开创大道立交隔声设施工程设计内容包括:1)对主城区高架桥沿线噪声敏感点进行摸查,包括初步摸查和详细摸查(入户摸查)两阶段;2)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等;3)编制施工期环境保护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4)对工艺流程进行优化设计;5)在施工过程中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园林绿化、■其它。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4]210号、穗发改[2013]228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
探测)、■对噪声敏感点进行摸查■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期环境保护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对工艺流程进行优化设计■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北京中联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环境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资格。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环保专业、概预算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
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 14 日 9 时 30 分至2014年11月 20 日 16 时 00 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工程设计费(基本设计费+摸查费)总额收费限额为:318.96万元。工程设计费
分两个项目进行报价,其中2014—2015年主城区高架桥隔声设施工程设计费收
费限额为309.64万元;广深公路—开创大道立交隔声设施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
为9.32万元。中标后两个项目合同分别签订,实行独立核算。
其中基本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为下浮20%进行报价, 2014—2015年主城区高架桥隔声设施工程摸查的总数量不宜超过390组日,开创大道立交隔声设施工程摸查的总数量不宜超过10组日,摸查费用不下浮。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上述两个项目总设计费(基本设计费+摸查费)限额且每个项目均不得超过该项目的设计费(基本设计费+摸查费)限额,最终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3020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1.7.3 联系人:侯宝莹
1.7.4 电话(手机)号码:
1.7.5 传真号码:020-83630200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100、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
1.8.3 联系人:曾工、杜工
1.8.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292786
1.8.4 传真号码:020-83644132
1.8.5电子邮箱:zenglei0801@126.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09、28866214
1.10.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0.5 网址:http:// www.gzzbb.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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