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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西流高架桥隔音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4/11/6公告号:2014-586g
项目名称:西流高架桥隔音板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城阳一中、国货南小区等六处
资金来源:其他出资比例:来自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筹措资金,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261.53万元工程造价:约220.00万元
技术等级:/工程规模:7.23公里
计划文号:成青交规划【2013】7号 、青交财【2013】31号、青交财【2014】23号全市项目统一编码:370200427400855201316F020221
建设单位: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宁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801956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赵宁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8019561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真真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896718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西流高架桥是青岛市区通往城阳、即墨、及济南的主要通道,交通量较大,车辆行驶产生的噪音对高架桥两侧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6处全长1060m的隔音板的设置。

主要技术指标: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吸、隔声材料使用年限为15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降低噪声标准为降低15分贝。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一 个标段。一标段金额220.00万元,建设规模:7.23公里;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西流高架桥 ;简要描述:经检测,城阳一中、国货南小区等六处实测噪音超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大减轻噪音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施工企业;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对投标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试验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六)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七)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八)同类工程的界定:单项合同长度在550延米以上的公路隔音板工程施工。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11月6日9时至2014年11月12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11月6日9时至2014年11月12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图纸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十一 、其他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详细地点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公示牌)。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4年11月6日9时0分 - 2014年11月12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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