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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德高速公路故城支线项目(项目法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1]20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1-124)。该项目经公开招标和省政府批准,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获得投资人资格,投资人授权其下属单位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衡德高速公路分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投资人筹措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投资人筹措25% ,国内银行贷款75 %。现对该项目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景县和衡水市开发区。
2.2建设规模:衡德高速公路故城支线工程项目起于故城县青罕镇刁南庄与候庄之间的卫运河鲁冀省界,向北跨越邢德公路(S324)、青年北干渠、江江河,进入景县后,跨越温庄干渠、衡德公路(S391)及石德铁路,终于景县青兰东侧与衡德高速公路相交处,即景县南枢纽互通。采用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8.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线全长27.25公里。
全线设互通式立交3处(其中枢纽互通式1处),设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与故城收费站合建)、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与机场收费站区合建);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
�0�22.3 计划工期:
绿化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管护期)24个月。
声屏障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省衡德高速公路故城支线工程项目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管护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共分为2个类别,3个合同段,其中:绿化工程施工2个标段,声屏障工程施工1个标段,详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标段 | 段落桩号或位置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I类 绿化工程 | LH1 | K0+000~K17+147 | 17.147 | 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主线收费站、故城互通收费站、故城互通、监控分中心等全部绿化工程及互通区灌溉系统。 |
LH2 | K17+147~K27+250 | 10.103 | 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机场互通、机场互通收费站、养护工区、景县南枢纽互通、南江江服务区等全部绿化工程及互通区灌溉系统。 | |
II类 声屏障工程 | SPZ | K3+258~K3+694 | 27.25 | K3+258~K3+453(右侧)路基段声屏障195m; K3+453~K3+604(右侧)、K3+452~K3+694(左侧)桥梁段声屏障392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I类绿化工程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II类声屏障工程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声屏障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类别进行投标,允许在不同类别中各中 1个标。I类绿化工程投标人报名时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按类别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I类绿化工程最多接受前2名企业报名, II类声屏障工程只接受前1名企业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II类声屏障工程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并留影像备案)到场并签到。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签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衡德高速公路分公司 | 招标代理 | :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衡水市桃城区衡水服务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