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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高速公路庄子村段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

1. 招标条件
    京平高速公路庄子村段声屏障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全额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京平高速公路顺义区北务镇庄子村段。主路设置金属复合型声屏障长约700米、高3.5米,西北象限匝道设置全金属型声屏障长约180米、高5.0米,西北象限匝道收费站区设置全金属型声屏障+顶部吸声装置长约100米、高8.0米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声屏障及附属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 3个月(2014年11月18日—2015年 2 月 17 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企业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内累计单独完成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的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套,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将踏勘中发现的问题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
邮  编:100031
电  话:010-66522188
传  真:010-66026336
联系人:李文英 
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
联系人:周佳彬、魏超 
电  话:010-51656899-819、818 
传  真:010-59273266
邮  编: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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