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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声屏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WZ-2014-35


1.招标条件

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已由原铁道部和广东省以《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 2010] 1288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声屏障)采购,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位于珠三角东莞市和惠州市境内,线路走向呈东西方向,由佛莞城际麻涌站接轨,全线初步设计范围为道滘站(含)至惠州客运北站(含)段线路,正线全长约 99.851km,设置道滘站、惠州客运北站等 17个车站。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及相应身份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首次办理 IC卡手续通常需要 5个工作日左右,敬请注意!)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 IC卡方能参与投标,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中的“ IC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2014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 24楼

电话: 020-38886313

传真: 020-38886410

联系人:张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 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电话: 020-66341719、 66341723、 66341965

传真: 020-66341738

联系人:梁绍源、叶耀华、谢亚卫

邮箱: gdmeetc66341723@163.com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4年 9月 29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GH-SPZ01

1.

金属吸声板

高度 2.05m(1960× 140mm)

2

35782.75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声屏障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指导安装服务的能力,供货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3.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出具 2011至 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0万元人民币。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 2011年 7月至今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TB/T3122-2010)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 投标同类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 须具有近三年(2011年 9月至今)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及以上、设计时速 200km/h及以上铁路或城际铁路项目金属声屏障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6. 履 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 须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生产。

试验段部分交货期为 2014年 11月 -12月;其他部分交货期为 2014年 11月 -2016年 5月。具体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莞惠沿线施工现场

桥梁段上部标准声屏障板

高度 0.3m(1600× 140mm)

2

5236.5

桥梁段下部特殊声屏障板

2.

金属吸声板

高度 2.95m(1960× 140mm)

2

5227.4

路堤段声屏障

3.

通透隔声板

高度 0.65m(1960× 140mm)

2

1287

桥梁段声屏障

4.

声屏障顶部 C型干涉降噪器

497× 485× 565mm

延米

500

顶部干涉装置

5.

桥梁段盒基及钢立柱

Q235CZ钢

9163

桥梁段声屏障

6.

路堤段钢立柱

Q235CZ钢

894

路堤段声屏障

7.

解耦装置

三元乙丙

m

18017

声屏障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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