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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至永康高速公路
  (声屏障工程)施工2008-049-12-01标段

  公示期为:2014-9-4至2014-9-9

名次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总监得分
第1名东阳市顺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吴娇丽97.81
    
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200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2000m及以上的施工;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标准: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009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a.中标通知书、b.合同协议书、c.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提供的任一项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且上述业绩材料有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报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标候选人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东阳市顺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该业绩证明对象业绩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容在招投标文件的位置评标结论
东阳市顺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声屏障工程二标段、绍诸高速公路交通设施工程SZJA06标段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绍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部办公室、高速公路;2010年9月19日;声屏障工程851米、高速公路;2011年12月;声屏障工程1280米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125页至144页投标人自200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2000m以上的施工,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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